塑料瓶生產線排放的生產廢氣,主要成分是非甲烷總烴-有機廢氣處理。
根據《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-31572-2015)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,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60mg/m³以下,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20mg/m3,單位產品非甲烷總烴排放量0.3kg/t以下。
目的:1、改善車間工作環境,降低員工的職業危害。
2、尾氣治理排放達到國家環保排放標準。
廢氣氣量收集統計:
根據業主提供數據及現場觀察,本項目廢氣主要來源為注塑、注吹、注拉吹生產過程中非甲烷總烴尾氣。
有機廢氣處理工藝技術簡介及處理工藝:
本項目廢氣污染物為油煙廢氣。目前,有機廢氣處理的傳統方法有燃燒法、吸收法、吸附法、生物法、光催化法、低溫等離子法等。
本次項目選擇“兩級活性炭吸附+風機+排氣筒”的處理工藝。
活性炭吸附,活性炭具有很多微孔及很大的比表面積,依靠分子引力和毛細管作用,能使溶劑熱空氣和揮發性物質吸附于其表面。它結構簡單、維護管理方便、能耗少、運轉平穩、故障率低、吸附能力強、凈化效率高、預處理等附屬配套裝置齊全、應用范圍廣、環境認可等優點。
系統運行過程中所有的動作切換,均由自動控制系統完成。
本裝置主要包括:吸附箱、主排風機等設備,配有進出口閥,操作簡便可靠。
有機廢氣經過活性炭吸附的二級吸附裝置,被活性炭材料吸附,空廢氣穿透吸附材料后排放至大氣。
(1)本項目活性炭吸附操作為拋棄式,活性炭使用限期滿后更換新炭,廢炭交由有資質危廢單位處理。
(2)活性炭的吸附容量按10%計,即100g活性炭飽和狀態下可以吸附10gVOCs;活性炭密度按650kg/m3計。
(3)進入活性炭吸附箱的廢氣溫度應低于40℃;
(4)進入活性炭吸附箱廢氣中有機污染物濃度應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%以下;
(5)進入活性炭吸附箱的顆粒物濃度應低于1mg/m3;
(6)采用蜂窩活性炭作為吸附劑,吸附速度≤1.2m/s,接觸時間1~2s;
(7)活性炭吸附飽和度按80%計,活性炭裝填裕量按10%計。
鑫藍環保科技(昆山)有限公司多年來專注于有機廢氣處理設計、制造和安裝。我們產品有RTO蓄熱焚燒、RCO蓄熱催化燃燒、有機廢氣處理設備、冷凝回收、防爆除塵器、酸堿廢氣處理、濾筒除塵器、布袋除塵器、單機除塵器、倉頂除塵器、旋風除塵器、噴淋塔、活性炭吸附箱、靜電除油設備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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